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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历史

陕西警官职业学院(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是在1953年10月举办的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。

1981年3月,经省政府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干部学校,归陕西省司法厅领导。

1992年,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正式举办成人大专教育。

1999年开始试办高职教育。2001年12月,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,西北大学公安学院(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)、陕西省司法学校、陕西省警官学校并入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隶属关系调整为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。

2003年4月,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,成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,2004年4月获教育部备案。

2008年6月,陕西省人民政府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了机构体制调整,学院重新划归陕西省司法厅领导,业务上受陕西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,具有高职学历教育和干部培训教育双重职能。

2013年7月,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,学院移交陕西省教育厅主管。

2016年9月,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,学院移交陕西省公安厅主管,业务上受陕西省教育厅指导,具有高职学历教育和干部培训教育双重职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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