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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简介

 

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基本情况


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肇始于1953年10月成立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,历经干部训练、成人高等教育、高等职业教育等多个发展阶段。1981年省政府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干部学校。1992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正式举办成人大专教育。1999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。2003年4月,在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、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、陕西省司法学校、陕西省警官学校等“四校”合并基础上,省政府批准成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(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,2004年学院获教育部备案。2016年学院划转省公安厅管理,整体转制为公安院校。

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,也是陕西唯一获得人社部、公安部等六部门认可的具备公安专业办学资格、享受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公安院校。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,省教育厅业务指导。省委、省政府赋予学院公安司法类高职学历教育和干警培训教育双重职能。

学院现有灞、雁塔、秦都3个校区,占地543.87亩。形成了以灞校区为教学科研与培训主体、雁塔校区为公安创新研究基地、秦都校区为实战实训基地的“一主体两基地”功能布局。开设治安管理、道路交通管理、公共安全管理、警务指挥与战术、刑事侦查、网络安全与执法6个公安专业和法律事务、法律文秘、司法警务、安全保卫管理4个非公安专业。公安专业面向陕西招生,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,现有在校学生5160人。现有教职工391人,专任教师293人。学院按照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》对教职员和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。

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“政治建院、政治育警”办学方向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入推进实施“铸警魂”育人工程,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,大力推进“校局合作、协同育人”机制建设,深化“教、学、练、战”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学警增援公安实战获得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,人才培养质量、办学治校水平和服务公安能力稳步提升。

建校近70年来,学院始终立足公安司法,服务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,累计为陕西基层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等培养5万余名公安、司法等政法专门人才,培训政法干警及各类人员8万余人次。自2004年学院获教育部备案以来,累计培养了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,一大批校友成长为公安政法系统的行业骨干。

学院被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(2009年)、教育部第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(2016年)、全国和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(2011年)、西省新时代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、陕西省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基地、陕西省平安校园(2010年、2017年、2022年连续3次)、省级“双高计划”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、全省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,获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,荣获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突出贡献集体、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。

省委、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学院的建设发展。2015年,经省委、省政府审定,省教育厅印发的《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方向及办学定位的意见》(陕教发〔2015〕1号)明确提出,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方向为应用型公安类院校。基本办学定位是:“围绕陕西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,立足为全省公安、司法系统服务,培养政治合格、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、胜任基层公安、司法工作的实用型、职业型人才。同时,作为全省公安、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,承担相关培训任务。”

2019年7月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明确要求,“加快推进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创建步伐”。学院扎实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创建本科公安院校的发展目标,坚持学历教育和干警培训教育协同发展,打造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公安人才的摇篮。立足陕西、面向全国、辐射“一带一路”,服务公安、兼顾政法,建设西北公安创新研究和法治咨询的智库,建设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警务交流合作平台,努力把学院建成陕西唯一、西北一流、全国有影响力的公安类高水平院校。

(数据截至2023年3月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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